比全国“最低价”更狠的来了!
不久前才有文说,天津市开始向所有医用耗材下手,各级非营性医疗机构实行以“谈判参考价”为准的耗材挂网集采!
这才几天,京津冀就开始统一实施了!
就在昨天,天津市卫计委发布《2017年京津冀公立医院止血类(III类)防粘连类(III类)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明确京津冀三地止血及防粘连类医用耗材,确定每个品规的“京津冀历史采购最低价”,以此为基础进行二次议价,确定“谈判参考价”挂网采购!
亮点来了!
6个月为周期调整,以更低价格进行下一轮采购
《方案》明确,“谈判参考价”及列为重点监控产品的价格实行周期性动态调整制度,调整周期原则上为6个月。
采集全国范围内省级(区、市)及有关地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(含网上阳光采购)项目的有效中标价格 (或挂网成交价格),结合 本周期该产品全部采购成交价格作为数据统计来源,以更低采购价格作为该产品下一周期执行网上采购的“谈判参考价”。
真的是只要更低啊!
相比较此前的文件,本次《方案》更加细化,目的明确指向能够在短期内落地执行!
采购主体
京津冀三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(不含部队和武警所属医院),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。
细化产品采购目录
《方案》对止血及防粘连两大类医用耗材从产品分类、适用科室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,其中最大的亮点是:
1.依据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,于2017年3月30日前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耗材。
2.涉及学科为外科、妇产科、骨科、神经外科。
3.不包括具有防粘连作用/具有止血作用的手术器械、仪器设备、补片和上述范围以外的医用耗材。
从所有医用耗材以”谈判参考价“联合集采,具体到细分领域耗材的采购,不难看出,京津冀是要各个击破,能够在短期内落地执行!
历史最低价基准下确定“谈判参考价”
三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通过“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”上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期间临床使用过的止血类(III类)和防粘连类(III类)两类医用耗材的品种、规格、采购价格、采购数量等历史采购数据,三地医药采购中心共同对该数据进行整理并核准,确定 每个品规的“京津冀历史采购最低价” 。
在历史最低价基础上,三地卫生计生委从医用耗材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谈判专家,形成价格谈判专家组。
结合企业报价和“京津冀历史采购最低价”,在不高于企业报价的前提下,与生产企业开展价格谈判工作(无京津冀历史采购价格的品规,专家可参考同类相似产品的京津冀历史采购最低价)。 价格谈判成功的,其谈判结果作为该品规的“谈判参考价”。
按照京津冀联合采购目前的速度,这一政策落地估计就在眼前了!而其他耗材估计也会陆续落地执行!